枣庄规范药品生产流通领域秩序

        发布时间:2012-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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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规范药品生产流通领域秩序,全面提升药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促进全市医药产业的转型升级,3月14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市中区分局,对城区内的几家药品零售商店进行了专项检查和集中整治,对发现的问题立即责成药店进行了整改。
    3月14日上午,记者跟随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市中区分局联合执法小组,对城区内的天天好药品超市、幸福人药品超市、济世堂药房、海王星辰药店等进行了专项检查。执法人严重点对药店的药品购进渠道、出租柜台、药师在岗、处方药销售记录等情况进行突击检查,发现这些药店基本上都符合规定要求,仅有一家药店存在药品与非药品混合摆放的现象,遂通知其进行限期整改。记者在现场看到,被检查的几家药店,处方药品和非处方药品分开摆放,标志明显,药师在岗值班,“处方药凭医师处方购买及使用”和“抗菌类消炎药、感冒呼吸药”等指示牌摆放位置明显,检查中没有发现重大的违规现象。据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科科长彭成明介绍,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的以“人人关爱药品安全,共建幸福新枣庄”为主题的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活动,是根据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举行的,活动从2月底开始,至6月底结束,将通过对药品生产流通领域的集中整治,进一步巩固为期两年的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成果,进一步完善药品生产经营规范和质量标准,进一步强化药品市场准入管理和安全监管,进一步增强企业安全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进一步扶持壮大医药企业,进一步提升药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促进全市医药产业升级、经济转型。本次整治活动的工作重点是,对药品生产环节、药品批发环节、药品零售环节等进行集中检查整治,大力培育医药行业龙头企业和名牌产品,着力调整优化全市医药产业结构,不断提高药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做大做强全市医药产业,促进城市实现战略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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